招聘简章
一、选聘对象
1.专业对口的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
2.教授等正高级专业技术人员,具有特殊贡献的副高级专业技术人员。
3.具有省级及以上荣誉称号的技能型人才。
二、引进政策
1.入职即解决正式事业编制。
2.博士研究生可提供30-60万元安家费,博士津贴1000元/月。优秀博士面议安家费,最高可提供100万元。
3.硕士研究生按讲师兑现待遇,月均收入8000元以上;博士研究生按副教授兑现待遇 ,月均收入10000元以上。
4.优秀人才可实行“年薪制”,年薪最高30万元。
5.对于教授等正高级专业技术人才,具有特殊贡献的副高级专业技术人才,具有省级及以上荣誉称号的技能型人才具体政策可以一事一议。
6.学校提供周转公寓,校内建有教师餐厅。
7.学校常年招聘优秀人才,欢迎各类优秀人才投递简历。
三、人才需求及要求
注:学生处选聘5名专职少数民族辅导员,要求本科及以上学历,新疆少数民族,会讲维吾尔语,党员、有学生工作经历。
四、选聘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通过现场、电子邮箱等方式接收报名,根据岗位条件要求对于初步符合选聘条件的应聘人员将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通过的进入测评与考核程序。凡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取消选聘资格。凡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取消选聘资格。
(二)测评考核
由承德石油高等专科学校人事处组织选聘人员的专业专家或人力资源专家组成测评考核组,采取面试或试讲方式,对资格审查通过人员进行测评考核,对其学习工作经历、主持或参与的科研课题和发表的论文论著等情况进行综合评价。
(三)体检、考察、公示
体检工作由承德石油高等专科学校人事处统一组织,体检参照现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
体检合格的,由承德石油高等专科学校人事处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察。体检、考察不合格的,取消拟聘人选资格。
经体检、考察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选,进行公示,公示期7个工作日。
(四)聘用
拟聘人选确定后,学校按程序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办理相关审批手续。被聘用人员按相关政策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五、联系方式
联 系 人:娄宗勇
电 话:0314-2377024 15831490424
电子邮箱:cdpcrsc@sina.com(发送邮件时请将标题及附件名称设置为“姓名+性别+毕业学校+学历+专业”格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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